
近日,虎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仲裁工伤赔偿纠纷执行案件,依法为申请人张某追回十级工伤赔偿款三万元。执行干警坚持“强制威慑”与“释法明理”双管齐下,推动被执行人从“口头没钱”到“主动履行”,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张某系被执行人公司职工,其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后经劳动仲裁,裁决该公司一次性向张某支付工伤赔偿款三万元。裁决生效后,该公司以“公司没钱”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张某依法向虎林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执行干警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查询,查明其账户内存有可供执行的款项,掌握了确切的财产线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并未简单“一冻了之”,而是组织双方当事人到院协商,面对面开展释法明理。协商过程中,干警向被执行人逐层讲清道理:
释明法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必须依法履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抗生效裁判,逃避执行;
摆出事实——法院已通过查控系统查明其账户存款情况,所谓“没钱”与事实严重不符,试图以“没钱”为由规避执行,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讲清后果——若继续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冻结、划拨存款等强制措施,并可视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责任。
一番话入情入理、掷地有声。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当场转变态度,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于当日将三万元赔偿款一次性支付完毕。至此,本案执行完毕,申请人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足额兑现,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本案是虎林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缩影。执行工作既要善用强制措施的“铁腕”,用好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手段形成有力震慑;也要用好释法明理、协商化解的“软功”,引导被执行人从内心认同裁判、主动履行义务。下一步,虎林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各类执行措施,坚决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