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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四项措施整治“六难三案”

  发布时间:2014-08-17 09:07:02


    

   整治六难三案会议现场

    “六难三案”是司法审判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的表象和症状。虎林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规范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强化廉政建设,着重解决司法审判中存在的“六难三案”问题,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虎林法院真正把加强群众观念融入执法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努力打造为民窗口,改造立案大厅,实现导诉、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接访、立案等“一站式”优质服务。并在立案庭设立诉前调解中心,以最优质的服务和最好的执法质量来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在收取诉讼费时,面对困难当事人,依法对诉讼费进行减缓免。同时,办好法院互联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加强法律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新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及时向人民群众提示生产生活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让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流程信息,知道承办庭、承办人、开庭时间、联络方式、法院地址以及开庭场所等。

二是虎林法院牢固树立为民执法理念,根据黑龙江省法院下发的《司法便民30条措施》,建立并完善诉讼风险提示制度、预约开庭制度、简易审理程序、巡回审判制度等,积极探索远程立案、诉讼联络点和联络员、诉中听证等制度。通过领导包案、化解稳控、坚持院领导轮流接访工作制度、坚持“院长信箱投诉窗口”的长期开放等方式方法,坚持化解老访、预防新访原则,强化窗口服务建设。努力做到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电话预约立案、上门办理立案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民、利民措施,为公众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三是虎林法院加快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统筹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执行公开等执法工作,以公开促公信,增强司法透明度,严谨工作作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规范法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法办案,最大限度地压缩暗箱操作空间,杜绝内部人员不当过问干扰案件和违规向案件当事人及关系人泄露案情,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行为,以解决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带来的问题。

四是虎林法院严格执行超审限案件的督查、预警通报等,全面落实有过必罚问责制度。通过广开言路,倾听民心,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对当事人反映出的“六难三案”问题,一经查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免职、记过、警告,以做到不护短、不走过场。从而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解决群众涉诉难题,降低信访量。

 

 

 

责任编辑:孙丽华    

文章出处:审判监督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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