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表示感谢。
2014年8月16日,虎林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这是执行干警为当事人着想,坚持调解不放弃的圆满结果。
2013年12月,万某某与曹某某因健康权纠纷诉讼到虎林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曹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万某某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等级赔偿金以及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5000元,给付原告万某某工资15000元,共计100000元;原告万某某与被告曹某某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原告万某某不得再向被告某某主张任何民事赔偿责任。约定给付期过后,被告曹某某未履行,原告万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常忠仁、潘正隆二人收到案件后,对案件和被执行人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与分析,他们无论工作日还是周末休息日都不辞辛苦地查找被执行人的可执行存款账户,查清事实后,马上连夜奔赴哈尔滨将款项扣回。并且,在被执行人不配合执法的情况下耐心地对其说服教育,说事实,摆证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被执行人心服口服,一次性给付被告万某某100000余元赔偿款,并及时履行完毕,案结事了。
在接到赔偿款时,执行干警常忠仁、潘正隆已经连续三天没有休息了,但是他们依然第一时间地把案件款送到原告万某某手中,并且安慰万某某,让他一切想开,一定要坚强乐观,如果再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找到法院,法院一定全力解决,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原告万某某在接到100000元的赔偿款时,热泪盈眶,泣不成声,感激万分,口中一直念叨着:人民的好法官、人民的好法官,是法院和法官给了他们继续生活下的勇气,他一定会将这份爱心传递下去,让让多的人都感受到这份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