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应当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

发布时间:2014-11-10 14:34:22


    (一)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是否曾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三)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

  (四)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民事诉状的日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