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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10 14:34:59


    (一)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

  (二)宣读法庭规则;

  (三)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四)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五)审判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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