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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安保工作突出“一二三”

  发布时间:2012-09-12 16:03:58




虎林法院安保工作突出“一二三”

为切实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虎林法院结合上级要求与自身实际,突出抓好“一个意识、两个基础、三个重点”,切实杜绝安全隐患,保障法院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个意识”是指,在全院范围内,各个岗位、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审判安全第一的意识。定期组织干警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特别是在鸡西市法院“反恐怖与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结束后,院长冯印奎亲自组织大家学习了会议精神,并要求全体干警继续加强安全意识,尤其是审判执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注意社会纠纷化解、避免矛盾激化,良好履行工作职责,保障虎林法院工作顺利开展,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

“两个基础”是指,要切实加强组织基础和物质基础保障。确定院长一把手为法院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主抓,办公室、法警队具体负责,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先后新增聘任制法警、安保人员近20人。由主管院长定期召开安保工作专题会议,院长、主管院长听取工作的汇报,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在物质保障方面,该院始终坚持安保装备现代化工作理念,先后配置了监控录像设备、安检门、手持金属检测器、网枪等装备。特别是,按照省院关于警务督察情况通报的要求,新增配手铐11副、执法记录仪10台、警械柜2组,完成了法庭窗户、羁押通道的安全网安装,向市采购办申请购买囚笼、囚椅等设备,切实做好安检保障工作。

“三个重点”是指,做好值庭安保、值班值岗和制度落实三项工作。在值庭安保方面,遇有强制执行、重大案犯押解、矛盾激化案件开庭等活动时,主管院长亲自现场指挥、协调有关庭科,采取包干到人,分组管理,设置警力、制订防突预案等防范等措施,确保安保工作万无一失。在值班值岗方面,建立了大楼警卫双人双岗制度,外来人员一定经过法警安检后方可通过,并由安保人员向所访人员联系后,由所访人员带领才可进入办公、庭审区域,最大限度保证工作安全。在制度落实方面,先后建立完善了《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庭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制执行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并由主管院长、纪检主任、办公室主任等不定期抽查,及时通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有效堵塞审判安全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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