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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3-09-06 15:59:29


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文件《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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