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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三项措施”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法治虎林建设发挥光和热

  发布时间:2014-11-13 08:39:3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虎林法院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三项措施”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法治虎林建设添砖加瓦,发挥光和热。

一是紧密依靠群众,推进“四型”法院建设继续有力发展。虎林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平正义”宗旨,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紧密依靠群众突破工作难题,推进服务型、为民型、公信型、廉洁型“四型”法院建设。首先,强化干警的学习力度,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周强院长讲话精神、观看先进法官干警事迹纪录片、组织交流座谈活动,为法官干警坚持紧密依靠群众,推进“四型”法院建设重要性统一了思想,解决了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理顺了工作思路,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其次,打造联动网络,实现有效衔接。虎林法院积极巩固群教活动成果,积极与人大政协、市政法委、司法局、社区等单位组织联络,以开交流座谈会、建立网络联系和电话联系等形式实现工作监督和工作对接。同时,每月利用两个工作日进村入户,进行案件回访、熟悉民情,了解群众的生活情况;最后,切实评估法院现状,制定工作目标。虎林法院通过领导与干警交流谈心、案件回访、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等方式,切实评估法院现状,制定了加强法院班子建设,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困难当事人完成诉讼,全面推动服务型、为民型、廉洁型、公信型“四型”法院建设的目标。

二是规范化队伍管理,着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虎林法院高度重视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规范化管理机制。首先,坚持严守“三关”,严格执行拒绝“三缺乏”用人原则。即始终坚持严守政治思想关、政治责任关、道德修养关,严格执行将缺乏责任心、缺乏群众情怀、缺乏爱岗敬业精神者拒之门外的用人原则;其次,健全工作机制,为青年法官干警成长搭建有利平台。通过建立和推行“法官导师”机制,切实践行打破常规,择优录取,实行“有为有位”的评优、晋级晋职考核原则,不断强化宗旨教育,积极组织活动,为青年法官干警锻炼能力创造机会,搭建有利平台。

三是提高干警的“法律共同体”意识,助推法院的廉政建设进程。北大朱苏力教授曾经说过,“一个社会的法律的全部的合法性最终必须而且只能基于这个社会的认可”。缩小到基层法院建设,便是基层法院的政治建设的全部的合理性最终必须而且只能基于当地群众与共同法律职业者的认可。虎林法院将目光聚焦到辖区公众和共同法律职业者的身上,尤其是法院与律师之间的共同体关系。积极主动地组织法官与律师进行走访座谈,开展业务研讨等活动,组织法官与律师对群体性、重大、敏感案件进行及时地沟通交流;积极主动完善、健全法官审判保障机制和律师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健全法官与律师相互学习交流、相互监督机制,切实巩固和强化法官与律师的职业道德学习,杜绝法官与律师成为利益共同体,滋生腐败的现象,强化深入推进“廉洁型”法院建设。

虎林法院将始终紧密依靠群众,深化“为民、利民、便民”宗旨,将始终不断强化法院队伍建设的力度,强化全院干警内心,不断追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将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司法权依法公正行使和运行,助推社会主义法治虎林建设进程稳妥、快速发展。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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