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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敬老院里的庭审 服务让司法公开更加便民

  发布时间:2014-11-14 08:06:02


双方在离婚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圆满结束以来,虎林法院民一庭继续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地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想当事人之所想,为当事人提供便民服务,坚决贯彻落实践行“为民司法”的脚步永不停止的工作原则。并经过不断地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对“群众观念”的学习。

    近日,民一庭助理审判员赵春玲法官通过切实践行为民服务,把庭审设到敬老院,并成功调解了一起分居二十年未办理离婚手续,被告身有残疾的离婚案件。在赵法官的指引和帮助下,李淑珍与于忠国满面笑容的完成了离婚。

   庭审后,赵法官在工作总结中写道:我们民庭应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思路,以一抓到底的决心、敢于担当的勇气和切实管用的办法,下大力气推进为民服务建设,推动“服务型”、“为民型”法院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责任编辑:孙丽华    

文章出处:民事审判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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