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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是如何进行的?

发布时间:2014-11-14 17:42:06


    法庭辩论阶段, 当事人以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为基础,发表意见,驳斥对方观点。

   (1)发言顺序。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再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最后由第三人发言。 各自发表辩论意见后, 开始互相辩论。 在一方发言时,其他当事人不要随意打断,须待对方发言完毕后再陈述反驳意见。法庭辩论终结时,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2)辩论语言。法庭辩论语言要语速适中,吐字清晰,富有逻辑、条理清晰,围绕重点、详略得当。

   (3)辩论仪态。庭审时要着装整洁,仪态大方。坐姿要端庄大方,精神饱满,不能左倾右斜,或前俯后仰,也不宜过于拘谨、紧张。要合理使用手势,避免在法庭辩论中指手划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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