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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能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吗?

发布时间:2014-12-10 15:05:21


    在下列情况可以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并重新申请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意见,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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