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录音证据的效力认定
发布时间:2015-03-28 17:35: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只要不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采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其他情形取得的录音证据不视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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