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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侵害他人名誉权为法律所不允

发布时间:2015-05-22 09:08:4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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