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订立合同的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5-05-26 10:33: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