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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二十五

发布时间:2012-11-05 10:09:01


 


 

 

凡取与 贵分晓 与宜多 取宜少

加人 先问己 己不欲 即速已



    易解:财物的取得与给予,一定要分辨清楚明白,宁可多给别人,自己少拿一些,才能广结善缘,与人和睦相处。事情要加到别人身上之前(要托人做事),先要反省问问自己:换作是我,喜欢不喜欢,如果连自己都不喜欢,就要立刻停止。(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设身处地为别人著想。)



责任编辑:孙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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