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所在的村在全镇都是出了名的乱村,经常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邻里之间不能和睦相处,赌博成风,村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在村民中没有威信。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出后,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其中,村民委员会通过的《村规民约》规定,不按时参加集体劳动的,罚款20元;邻里之间打架的,各罚款50元;赌博的,罚款100元。请问,村民委员会有罚款的权利吗?
陈先生
陈先生:
村民委员会可以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督促村干部改变工作作风,但村民委员会没有行政处罚权,不能对村民实行罚款。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可见,村民委员会没有行政处罚权,你所在村通过的村规民约,明显与宪法、法律抵触,因而其中有关罚款内容的部分是违法、无效的,应修改。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