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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发布时间:2015-08-27 14:31:46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营运资金额、业务范围、总行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等;

  (二)申请人最近二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四)经营方针和计划;

  (五)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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