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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发布时间:2015-08-28 14:31:17


    (一)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二)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

  (三)船舶名称;

  (四)托运人的名称;

  (五)收货人的名称;

  (六)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

  (七)卸货港;

  (八)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

  (九)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十)运费的支付;

  (十一)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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