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发布时间:2015-08-28 14:36:47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者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