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请求书中的其他事项,是指

发布时间:2015-10-16 16:26:05


  (一)申请人的国籍;

   (二)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地的国家;

   (三)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四)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

   (五)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六)申请文件清单;

   (七)附加文件清单;

  (八)其他需要注明的有关事项。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