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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15-10-29 15:15:33


    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既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起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注意,下列行政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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