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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为何可“私了”?

发布时间:2015-11-12 07:00:17


    目前,造成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大量轻微交通事故得不到快速处理。据统计,7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仅造成车辆及少量物品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了当事人可以自行撤离现场和必须撤离现场的规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既符合民法中的自愿原则,又借助社会保障机制解决了损害赔偿问题,符合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和时间效率至上的观念。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实践来看,实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对于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效率,解决警力不足的矛盾,提高办案质量,更好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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