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宪法的内容在于规定一国的根本制度,它涉及生活的全面,而普通法律只涉及国家
生活的某一方面。
(2) 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
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3) 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
(4) 宪法的解释和监督比普通法律更为特殊。我国宪法把解释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把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修改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