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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发布时间:2015-11-12 07:17:02


   (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

   (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

   (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内容,是否由鉴定机构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

   (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

   (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

   (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

   (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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