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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符合哪些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发布时间:2016-02-17 15:56:22


 

    (一)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三)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四)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六)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七)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不予受理。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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