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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案件同时符合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其向更方便的外国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时间:2016-02-17 15:59:22


    (一)被告提出案件应由更方便外国法院管辖的请求,或者提出管辖异议;

    (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协议;

    (三)案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

    (四)案件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

    (五)案件争议的主要事实不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案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重大困难;

    (六)外国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且审理该案件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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