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王羽(2011)虎民初字第551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08 13:55:11
人民法院公告
王羽:本院受理朱佳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虎民初字第551号民事判决书。自
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
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
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虎林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12年06月09日人民法院报第G3版
(本公告从“中国法院网”下载,下载时间:20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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