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公告公示

送达王羽(2011)虎民初字第551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08 13:55:11


人民法院公告

  王羽:本院受理朱佳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虎民初字第551号民事判决书。自

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

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

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虎林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12年06月09日人民法院报第G3版

(本公告从“中国法院网”下载,下载时间:2012-07-3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