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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岗法庭阳光服务真正便民、利民、惠民、福民

  发布时间:2012-11-15 15:20:32


                  杨岗法庭阳光服务真正便民、利民、惠民、福民

    虎林法院杨岗法庭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实行阳光服务,使法庭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打造“生态宜居幸福虎林”,以此促进杨岗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杨岗法庭要求法庭工作人员把法庭的各项工作做细,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坚决杜绝、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门难进等现象。对有残疾的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积极与司法局沟通,实行法庭援助,并适当减免诉讼费用。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遗余力、竭尽所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怀敬业心、谋发展策、尽服务能,真正做到利民福民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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