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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岗法庭坚持“三个解放思想”树立干警队伍新形象

  发布时间:2012-11-15 15:24:07


                   杨岗法庭坚持“三个解放思想”树立干警队伍新形象

    虎林法院杨岗法庭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个解放思想”,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树立了良好的干警队伍新形象。“三个解放思想”就是在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方面解放思想,在处理调判关系方面解放思想,在政绩观方面解放思想。

    在以往的工作当中,个别干警只按法律条文的规定把案件办结,片面机械地适用法条,不注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只从法院自身考虑问题,不注意服务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不愿意做调解工作,认为调解周期长、见效慢。在政绩观方面认为审结的案件数量越多,政绩就越突出,重数量轻质量,强调结果轻视效果。

    杨岗法庭通过开展“在三方面解放思想”工作,摒弃了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错误观念,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改变了重判决、轻调解的思想倾向,不断扩大调解范围,真正实现定纷止争。同时,树立了质量与数量并重、结果与效果并重、案结与事了并重的司法政绩观。

    通过以上举措,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人民群众、上级领导和基层党委、政府的好评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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