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院概况 -> 法官风采

天平下,一位女法官的坚守

  发布时间:2016-07-18 15:37:15



       


    夜色浓重,下着微微细雨,透过窗向外望去,昏黄灯光中的细雨将大街装饰的格外孤寂。那时那刻,最想做的事情莫过于窝在家中捧一卷喜欢的书,但在此时此刻,虎林法院二楼张淑梅法官办公室的灯还亮着。若你站在门口,你一定会看到她正忍着腹部剧烈的疼痛,半蹲半坐在电脑前写着判决。一段键盘敲击的旋律,一盏灯点缀着周围的黑暗,那时那景,让人的心流淌出一种别样的情愫。

顶着严寒酷暑,不知疲惫的往返于田间邻里去为当事人释法析理,进行调解工作;庄严肃穆的审判庭中,经常一开庭便是四五个小时,有时还能开到晚上七八点钟;夜色朦胧时,或研习法律法规,或写判决……春去秋来,年复一年,这些忙碌的工作中从未少过被干警们称为“拼命三郎”张淑梅的身影,这也使她患上了严重的风湿病。

今年夏天,雨水连绵,几乎从未断过。张淑梅的风湿病犯了。看着摞在办公桌上高高的卷宗,那都是一位位当事人殷殷的期盼,都是百姓生活中的苦难。为了不耽误工作,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从医院开些外敷祛湿的药,而不是请假养病。她一边遵医嘱敷药,一边拖着疼痛的四肢继续庭前交换证据、开庭、写判决等工作。太累了,真的太累了,她在敷药时睡着了,却也因此导致敷药的腹部受到了严重的药物灼伤,剧烈的疼痛使她不能正常坐卧。同事们都劝她歇歇吧,好好把伤养好,再继续工作。她却说,“我以后养病的时间有很多,但是顺利进入调解工作的机会稍纵即逝,尤其是那些弱势群体的案件,必须快事快办,留给我的时间太少了。”

李某是王某某的母亲,2010年,李某因与丈夫王某感情不和由法院调解离婚在调解书中规定王某每月给付王某某抚育费200元,至王某某能够独立生活时止。但王某一直未按约定履行给付抚育费。而且随着物价不断上涨及王某某所需教育费用支出的增加,200元已经不能满足王某某日常生活及教育所需费用的需要,李某多次找到王某协商及时给付及增加抚育费的事宜,王某均不同意。无奈之下,只能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立即给付之前所欠的抚育费13800元,并从41日起给付王某某每月500元的抚育费。张淑梅在接到此案后,忍着身体的剧烈疼痛,忍着路程的颠簸,三次下乡,分别找到李某和王某,从情理法的角度对他们进行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在双方态度缓和后,又将双方约到办公室,对增加抚育费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经协商,李某和王某均同意结合虎林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生活标准计算抚育费。并约定王某一次性补齐之前所欠的抚育费13800元,并于201671日起每月给付婚生女王某某抚养费326元。

12年来,张淑梅用女法官的坚韧与柔情,默默坚守,服务着虎林法院辖区的百姓。她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割舍儿女情长,为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而不舍昼夜。她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用人格良知和司法良知换来声声好口碑,用司法为民的忠诚之心铸就了刚正不阿的法官之魂,换来了辖区百姓的安宁与幸福。

 

责任编辑:孙丽华    

文章出处:研究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