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9 10:33:08
王治宇:
本院受理原告梁德福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虎商初字第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虎林市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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