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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拆迁有精神赔偿吗?

发布时间:2017-03-29 09:10:5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只有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这些个与人身密切相关的权益受损时才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而我们的征地拆迁案件根本纠纷是房屋和土地的补偿,本质上属于财产案件,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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