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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犯罪可以做轻微伤鉴定?

发布时间:2017-04-05 14:23:36


      以轻微伤鉴定意见作为罪与非罪依据的常见犯罪有:

      1、转化型抢劫犯罪,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2、寻衅滋事犯罪,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3、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虐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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