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在公共场所受伤的责任承担?

发布时间:2017-04-11 14:09:16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