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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并将其公证?

发布时间:2017-04-12 14:03:44


    从法律的角度讲,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一方当事人对该协议的真实性等问题的质疑;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又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同时法院也更倾向于接受经公证的法律文书,所以从增强协议公信力的角度讲,专业人士建议最好将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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