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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学校承担实施义务教育的任务?
发布时间:2017-05-05 08:17:06
承担实施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为:地方人民政府设置或者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种形式的简易小学或者教学点(班或者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工读学校等。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单位,应当保证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若其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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