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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制约虎林法院科学发展的因素及化解途径

影响制约虎林法院科学发展的因素及化解途径

  发布时间:2012-11-28 13:24:52


                                             影响制约虎林法院科学发展的因素及化解途径

    近年来,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年均审结各类案件2500件,综合结案率达到98%以上,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明显提高,上访缠诉案件明显减少,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夯实,新建和改扩建了审判庭综合楼以及4个基层人民法庭,建成局域网,增添办案用车和现代化办公设备,审判工作科技含量显著提高。虽然如此,仍然存在着影响和制约虎林法院科学发展的诸多因素,现分析化解如下:

    一、虎林法院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审判力量不足问题比较突出,队伍断层问题亟待解决

    1、虎林法院队伍现状

    第一,编制数和实有人数

    虎林法院现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总数是74个,实有68人,空编6个,实有上班在编干警64人,另有聘用制法警12人。

    第二,在编在岗人员年龄层次

    68名干警中35岁以下15人、36-40岁11人、41-45岁12人、46-50岁18人、51-55岁5人,56岁以上7人。

    第三,在岗人员法职情况

    共33名有法职人员,三级高级法官1人、四级高级法官15人、一级法官12人、二级法官5人。

    第四,一线干警情况

    64名在岗干警中,院党组成员及综合辅助部门包括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法警队、监察室、评查办、督察办20人外,审判一线业务庭干警共40人,包括庭长、副庭长有法职的共有18人,不包括庭长、副庭长有法职的审判员只有3人(另有2名同志已经培训完毕正等待省高级法院的任职)。

    2、虎林法院人才流失和法官“断层”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审判力量不足,案多人少,一线法官超负荷工作,工作压力大。近几年,我院案件受案数逐年增多,而人员编制数没有增加。

    第二,虎林法院需要尽快解决法官队伍断层问题。从内设机构的分布情况和执法岗位现有法职人员情况看,虎林法院执法岗位具备法职的人员比较欠缺。行政庭和4个基层法庭分别只有1人有法职,刑庭、民二庭、审监庭、立案庭分别有2人有法职,民一庭、执行局各有3名有法职人员可以组成合议庭,但从收结案件情况看,民事审判一庭年均结案800件,只有一个合议庭显然不够,配备2个合议庭较为合适。因此,按我院内设机构的分布情况,10个涉及审判业务工作的部门,至少应配备11个合议庭,11个合议庭需要法官33人,现在我院除院党组成员和综合行政部门,一线业务庭具备法职人员数仅为18人,缺少了15名法官。另外,执行局十多个人,而有审判权的只有3人,就现有的这些人员,如果要想做到裁决权和执行权严格分开根本办不到。

    虽然空编6人,但是进人必须经过公务员招考,每年名额有限,近两年只招录4人,案多人少的矛盾很难得到解决。

    第三,法院出现人才流失现象。由于地区偏远,各种待遇不如其他法院,先后调走了7名优秀人才,给我院工作发展带来了不便。

    (二)现行审判序列和书记员序列分类体制不利于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审判与书记员序列未分列前,书记员逐步升任为助理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再升任为审判员,因此,每一名审判员都对书记员工作相当熟悉,可以在日常审判活动中指导并监督书记员的工作;而现在,法官没有做过书记员工作,对书记员工作生疏,无法指导书记员工作,更无法发现书记员工作中的疏漏。书记员与法官的工作配合也增加了矛盾,书记员单独管理后,书记员集中在一起办公,除了开庭时与法官碰面外,就案件的情况知之甚少,所以造成少数案件或者案卷存在程序方面的问题,对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不利。

    (三)法官队伍素质仍然与审判工作的需要相距甚远

    目前,虎林法院共有在岗职工64人,大学本科以上53人(其中,自2010年以来已经招录了3名法律硕士研究生,虎林法院原干警中已有3人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还有3人正在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大学专科3人,中专1人,高中3人。我院现主要缺乏高学历、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和计算机、文秘专业人才。从学历结构数字看,大学本科(包括党校本科)所占比率颇高,学历层次相对较好,但实际上有80%以上都是通过业大、电大、党校函授、自学、专升本等在职教育就读获取的,仍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法律背景和法律功底并不厚实,法律素养并不很高,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凭经验办案的问题。

    (四)法院经费不足的问题比较严重

    经费短缺是制约虎林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实行诉讼费全额预算管理以后,法院经费全部靠地方财政保障,地方财政严格执行按月划拨经费制度,有时候存在不同程度的截留、调配和统筹诉讼费问题。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院工作的发展。

    (五)基础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办公自动化与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

    虽然我院办公自动化程度、电脑、车辆、现代化办公设备的配置逐步升级,但仍然存在财政困难,经费短缺,使我院在基础建设及物质装备方面存在尚需调整的现象,网络信息化建设需要取得重大突破。

    二、影响发展制约因素的化解途径

    (一)解决法官断层问题

    首先取得党委政府对法院的全面理解和支持,解决法官断档断层问题。在法官法规定基础上,积极解决队伍断层问题,尤其是待遇偏低、法官准入门槛高的问题,积极与市委政府协调沟通招考更多的公务员或者选调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到我院工作,培养法律后备人才。

    另外,充分任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从妇联、社区聘任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以及毕业大学生等人民陪审员,形成与法官审理案件的思维互补,同时通过办示范班、集中授课、观摩庭审、座谈交流等培训方式,实现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业务素质、廉政素养的提升,以确保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的能力,缓解法院法官断层问题。

    (二)解决审判与书记员序列分列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问题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助理法官制度,构建以法官、助理法官、书记员三位一体以法官裁判工作为中心,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高效运作的审判运行机制。将新招录的、已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安排做老法官的法官助理,老法官、新法官与固定书记员结成一组,由老法官传、帮、带新法官,从书记员业务学起,从送达、到询问、到保全、到庭审,使新法官把书本上掌握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逐渐熟悉审理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一年的试用期满后,新法官已经完全熟悉适应了审判业务的程序和实体,可以接受独立审案的重要任务,为提高虎林法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解决法官素质不高问题

    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不惜投入,报销学习费用、订阅工具书,鼓励和支持法官和工作人员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和知识层次,钻研审判业务,提高司法能力,造就专家型知识法官。

    (四)解决经费不足问题

    近年来,法院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法官工作量大、压力大,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期望值高、标准高,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多、困难多、问题多,面临着执行难、保障难等诸多难题。

    针对法院工作上述特点,一是要加强对法院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地方党委政府对法院的了解和理解,对法院的经费保障给予倾斜政策,确保法院经费到位。

    二是建立新的经费保障和管理机制。建议在经费问题上应加大对贫困市法院的支持倾斜力度;基层法院的工资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办公办案经费由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统管,只有这样,基层法院经费困难的问题才能有望得到解决。

    (五)解决信息化和办公现代化程度不高问题

    提高办公现代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是要加强法院内部的办公自动化管理水平,提高计算机局域网的利用率;二是要在法院内建立起中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三级联网,最终达到与最高法院四级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为远程管理奠定基础。

    面对今后的机遇和挑战,虎林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决心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市法院的领导下,通过努力,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进一步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推进改革,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善物质装备条件。固本强基,确保司法公正,努力提高司法效率,树立虎林法院“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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