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人职责终止:

发布时间:2017-05-27 07:58:16


    (一)违反与受托人合同约定的;
  (二)利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为其谋取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依法接管的;
  (四)被依法取消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的;
  (五)受托人有证据认为更换托管人符合受益人利益的;
  (六)有关监管部门有充分理由和依据认为更换托管人符合受益人利益的;
  (七)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