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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发布时间:2017-05-27 08:01:35


    (一)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
  (二)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
  (三)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五)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并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六)接受委托人、受益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七)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至少15年;
 (八)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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