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的国际不当行为(不法行为)是指该国从事的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由两个方面要素构成:一是存在一国的国家行为,二是该行为违背了国际义务。国际法上的国家行为。以下行为依国际法的规定均可“归因于”国家,并因而可视为有关国家的国家行为。
(1)按照一国国内法建立的国家机关的行为;
(2)某一实体虽非一国国家机关,但经该国国内法授权行使政府权力要素其以授权资格从事的行为;
(3)在一国指示、指挥或控制之下实际上代表该国行事的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为;
(4)在正式当局不存在和有理由行使政府权力要素的情况下实际上行使这些权力要素的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为;
(5)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一国支配的机关行使该支配国的政府权力的要素的行为;
(6)成为一国新政府的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
(7)其他经一国承认或认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