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交强险制度何时开始实施。什么人需要购买交强险、 原已投保的商业三责险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7-07-21 08:45:42


       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要投保交强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2006年7月1日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保单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保险单(业务留存联)复印件,备查。原商业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