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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07-28 08:24:1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有被告住所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意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个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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