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这个不动产来说,房屋管理部门登记以后,会发给当事人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即使双方共同还贷,另一方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来说,只是债权人。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得房屋,只能根据其还贷的数额,要求对方予以返还金钱。
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房产证上由双方的名字,且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