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执行干警合影
9月4日,申请人李某拿着一面裱有“秉公执法 为民办事“的锦旗送到虎林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组刘东、梁启明、朱明晓手中,李某握着执行干警刘东的手说:“十分感谢你们为我的案件奔波劳累,才将欠我多年的欠款全部追回”。
2013年6月,朱某因种地急需用钱向李某借款20万元,约定利息,并找来张某、韩某为其担保。借款到期后,朱某未按约定给付借款,故李某向虎林法院提起诉讼,经虎林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朱某给付原告李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被告张某、韩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朱某等三人却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使法院判决成为“法律白条”。申请人李某无奈之下只得向虎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刘东向三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对三人财产进行四查,但是四查中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李某也暂时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牛脾气”的刘东却并未放弃,每隔15日,便利用“总对总“系统对三位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并对比查询结果,经对比发现,被执行人张某、韩某的银行账户余额均有出入,刘东立即冻结了张某、韩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功夫不负有心人,此举冻结得到一笔转入张某名下贷款。随后,刘东便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并对张某、韩某长期躲避不愿执行的做法给予批评教育,告知如再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采用罚款甚至司法拘留等措施予以严惩。两名被执行人张某、韩某切身感到了压力,主动筹款打入法院帐户,历时多年的执行旧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虎林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对虎林法院执行工作的一种激励。下一步,虎林法院执行局将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在“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决不让人民法院的判决成为法律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