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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一名女法官的青春赞歌

——虎林市法院张淑梅同志荣获“办案标兵”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3-02-21 10:07:29


      女法官的温柔,为社会和谐割舍儿女情长,为公平正义铸就铁石心肠。女法官的善良,浸透着对人民的挚爱,对祖国的赤诚,对世间美好的一往情深。女法官的美丽,是来自公正无私的本色,来自法律的神圣与威严!

张淑梅,女,19809月出生,2003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于2004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虎林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09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2009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书记员”荣誉称号,201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该同志坚持以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基础,兢兢业业工作,勤勤恳恳做事,始终以一种积极向上的敬业精神和勤劳务实的工作态度,以一种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成绩突出。2012年共审结案件203件,结案200件,结案率98.52%,无一发改和超审限案件,被鸡西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

一、注重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她始终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并自觉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悟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八大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审判实践,坚持“服务年”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宗旨,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自身素质得到提高。在注重政治学习的同时,还勤奋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充实自己的法理及法律知识,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审判工作能力。

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民事案件逐年剧增,审理案件必须审阅海量的材料,还得与人谈话,接受来访,外出调查,研究分析判断。这样高强度的工作不是一天两天,而是积年累月,当老人需要照料的时候,她可能正在庭里加班;当丈夫需要体贴的时候,她可能正在灯下阅卷;当孩子需要温暖的时候,她可能已去外地调查。针对热点和矛盾尖锐的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判的“三快”服务措施。如20123月,原告周某诉其两名子女赡养纠纷一案,原赡养原告的小女儿叶某因工作原因举家搬离虎林市,原告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而原告的其他两名子女均不同意将老人接到家中赡养。张淑梅同志受理该案后,立即联系二被告,并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耐心细致对二被告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使得原告能够妥善解决养老问题,事后,叶某感激的说:“张法官为我们解决了一大难题,我的老母亲终于能够安度晚年,我们也能安心的工作了!”

三、坚持廉洁自律,保持公仆本色。张淑梅同志在工作中始终恪守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说情、诱惑和压力,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抗衡中,始终保持一个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说情辞掉。

张淑梅同志就是这样默默无闻的辛勤工作着,她巾帼不让须眉;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树立了一名女法官的良好形象。在众多的成绩和荣誉面前,张淑梅法官从没有停止过前进的步伐,她心怀高远,锐意进取,正在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责任编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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