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10-16 08:14:33


(1)直接送达:是指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包括其他有权签收的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方式。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将诉讼文书附送达回证交邮局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法

(5)转交送达: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不宜或者不便直接送达时,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的送达方式。(军人、被监禁的、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6)公告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以公告的方式,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的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