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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抓下访促接访 解民忧化民怨

  发布时间:2013-03-15 16:20:30


    按照上级法院“五下”的要求,虎林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原则,把法官下访作为察民情、听民意、化民怨的重要抓手,采取定期下访、带案下访、跟踪回访等方式,以“下访”促“接访”, 有效化解了一批涉诉信访问题,为促进虎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两年来,全院干警累计接访200多人次、下访22个工作日、化解涉诉信访案件43件,回访重点案件11件。

    (一)访前抓排查,落实责任。为准确掌握下访案源,使下访工作有的放矢,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涉诉信访案件接访、包案、回访、责任查究等制度。采取院长负总责、主管副院长具体抓、庭科长包部门、法官包案件的方法,划分了信访“责任田”。每个月由各庭科室对所判案件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可能引发上访的案件进行梳理登记,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解决方案,限时解决;对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和市信访局交办、转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由各副院长包案,实行包处理、包解决、包疏导、包稳控的“四包”措施,确保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二)访中抓调处,化解矛盾。在带案下访中,院领导与法官十分注重现场调处,深入企业、村屯,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在当地。如,在处理杨岗镇合民村(朝鲜族村)与富国村土地界址纠纷一案,院领导带队深入到涉案的各个村民家中调查座谈、坦陈思想、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得到了各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避免了一起可能引发的群体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在处理单秀英越级涉诉信访案件中,办案法官先后多次到单秀英家中面对面地做思想工作,并在生活上给予帮助,最终感化了该当事人,彻底解决了这起多年的老大难信访案件。

    (三)访后抓跟踪,巩固成效。为巩固下访成果,对已化解的信访案件实行了包案人回访、责任部门回访和督查部门回访制度,跟踪问效。院领导主动深入当事人家中,检查案件处理结果的落实情况,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和出现的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涉诉信访问题“二次反弹”。包案法官和案件审判部门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回访等方式跟踪落实。针对虎林镇居民李某诉包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信访案件中,包案法官接访处理后,及时到双方当事人家回访,了解情况,在得知被告没有兑现补偿的情况下,积极与被告沟通,耐心说服劝导,最终一次性兑现补偿10500元,使该信访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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