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去了两趟法院,开了一次庭,两天内就拿到了判决和欠款6500元。”还以为这起诉讼案件会持续1、2个月的原告王志刚(化名)自己都觉得不敢相信。“速战速决对我们原、被告双方都好,老百姓谁都是没有办法才来法院打官司的,当然希望快点看到判决”原告王志刚成了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虎林市法院“小额诉讼受惠第一人”。
根据1月1日施行的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157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黑龙江高院下发《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于黑龙江地区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的标的金额,暂定为9300元以下。
2012年,虎林市东方红镇阿北乡农民王志刚结束秋收之后,随着包工头李国强(化名)来到虎林某工地打零工共计43天。打工结束后包工头以工程款没下来为由拖欠工资,王志刚只好让李国强出具欠条后回家过年。春节过后,时值春耕来临,王志刚急需钱买种子,多次找到李国强索要工资。李国强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付,无奈之下王志刚将包工头李国强起诉至虎林市法院。
受理案件之初,法官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属于小额诉讼的范畴,并且为了更好的保护农民工王志刚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办案法官便立即与原告王志刚取得联系,向原告王志刚告知小额诉讼额程序的有关事宜,并认真向其解释有关小额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原告王志刚当即向法院递交《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申请书》,同意适用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本案。之后,法官又与被告李国强取得联系,在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后,被告李国强也同意适用该诉讼程序。
由于小额诉讼案件是一审终审,如果对案件有异议就只能通过再审来达到权利救济的目的。为了避免救济途径单一可能给当事人带来的不利影响,办案法官特意提示说,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的案件,办案法官会在移交后和开庭时分别提示当事人,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不能上诉。办案法官在书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也会依据新民事诉讼法关于对于小额诉讼文书的书写的基本要求,结合开庭笔录,将法律文书简化,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