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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急农民之所急 耐心调解妥善解决

  发布时间:2013-03-22 15:46:53


    一起因拖欠农民卖粮款纠纷在虎林市法院法官耐心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

    2012年虎林市虎头镇新伟村的两名农民,将水稻卖给虎林市某米厂。后该米厂以没钱为由拖欠粮款不给付农民。2012年12月17日两名农民将该米厂及负责人诉至虎林市人民法院。农民渴望近早拿回粮款,而米厂又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粮款,双方矛盾激化,对立情绪极大,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升级为上访事件,这会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进而引发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为此,虎林市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案,为了不耽误农民来年的备耕生产,法院领导及主审法官经过认真分析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后,将双方当事人及时找到法院,仔细耐心的从法律与情理的角度给双方当事人讲法,疏通开导,其通俗易懂又不失亲切的言语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2013年1月份米厂老板在法院主持下将粮款全部给付农民。

当两名农民在法院积极的工作下,在法院都如数拿到粮款时都称赞虎林市法院是司法为民的好法院,法官是司法为民的好法官。当事人双方对结果纷纷表示满意,使该案的处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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